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同意书

尊敬的客户: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同意书》前,请仔细阅读本同意书各条款,关注您在本同意书中的权利、义务。

如您在阅读本同意书后,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泰人寿”)对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本协议所述的目的、方式和规则处理,请在阅读后,点击“确认”按钮。如您拒绝陆家嘴国泰人寿按本协议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将有可能无法享受相关服务。

一、处理个人信息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泰人寿”)为订立履行保险合同、提供保险售后服务(包括保全、理赔等服务)或增值服务、开展市场调研、分析数据、履行法定义务、开展资讯宣传及保险营销等合法目的(以下统称“合法目的”),将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收集相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1] ,这些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并按照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对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直至陆家嘴国泰人寿前述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或法律、法规允许或要求的期限届满。

二、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与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陆家嘴国泰人寿为上述合法目的,将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收集相关自然人的敏感个人信息 [2] ,这些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并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直至陆家嘴国泰人寿实现前述合法目的和/或法律、法规允许或要求的期限届满;如您拒绝陆家嘴国泰人寿处理前述敏感个人信息,陆家嘴国泰人寿将无法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在内的相关自然人提供保险售后服务和/或增值服务。

陆家嘴国泰人寿为上述合法目的,可能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收集您监护的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并按前述方式进行处理,直至陆家嘴国泰人寿实现前述合法目的和/或法律、法规允许或要求的期限届满。如您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拒绝陆家嘴国泰人寿处理前述个人信息,陆家嘴国泰人寿将可能无法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提供相关保险服务或增值服务。

三、向第三方提供或境外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陆家嘴国泰人寿为上述合法目的,将把相关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个人信息全部或部分共享或提供给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以下简称接收方”),包括保险监管机构或其指定的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再保险公司、保险公估公司或其他调查机构、售后服务以及增值服务提供商、其他合作方以及陆家嘴国泰人寿的关联方等。

原则上,陆家嘴国泰人寿将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确因保险业务或服务的需要涉及个人信息的出境的,陆家嘴国泰人寿将获取您的单独同意并严格遵守有关个人信息出境的法律法规和落实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如您或相关自然人行使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陆家嘴国泰人寿联系或直接与接收方或境外接收方联系。

第三方合作机构信息:链接

境外第三方合作机构信息:链接

四、权利行使

您有权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查阅、复制、更正、撤回、删除或要求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等,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五、联系我们

陆家嘴国泰人寿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374。如需了解陆家嘴国泰人寿详细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可参考官网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陆家嘴国泰人寿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发生变更,也将通过更新官网的方式告知您。

      

如您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建议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告知同意书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的同意后提交您的个人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提交您的个人信息,请您立即终止提交信息,并尽快将此情况通知陆家嘴国泰人寿,以便陆家嘴国泰人寿采取有效的措施。


1、本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的上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2、本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的前述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3、本人是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以上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并代表该未成年人签署本个人信息告知同意书。

4、本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将前述个人信息提供给以上接收方,供其按照上述目的、方式处理前述个人信息。

5、本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将前述个人信息提供给以上境外接收方,供其按照上述目的、方式处理前述个人信息。

6、本人(即投保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人或理赔金申请人)确认,在向陆家嘴国泰人寿提供其他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个人信息前,已向其出示本《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同意书》并取得该自然人的授权,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按照上述目的、方式和规则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包括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接收方或境外接收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个人信息或敏感个人信息。并同意根据陆家嘴国泰人寿的不时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即投保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人或理赔金申请人)确认,在向陆家嘴国泰人寿提供其他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个人信息前,已向其出示本《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同意书》并取得该自然人的授权,同意陆家嘴国泰人寿按照上述目的、方式和规则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包括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接收方或境外接收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个人信息或敏感个人信息。并同意根据陆家嘴国泰人寿的不时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如您是厦门地区客户,为精准识别您是否属于厦门地区新市民,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服务,我司将向合作方厦门信息集团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如下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用于调用“个人白鹭信用分—新市民识别卡”的新市民身份和白鹭分分值相关信息,并将结果回传我司。

   



[1]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以及个人虚拟身份标识和鉴别信息(如微信账号信息)等;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陆家嘴国泰人寿具体收集的个人信息种类,请参考《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2] 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